| 石台县开展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|
|
| 2009-08-13 15:27 文章来源:石台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商务部商秩字[2009]17号、安徽省商务厅皖商运函〔2009〕60号文件精神,石台县商务局于8月1-7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以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倡导科学健康消费”为主题的《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,取得了明显的成效,现将活动总结于下:
一、组织领导,制定方案
为加强对开展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领导,县商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,具体指导宣传活动开展,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取得了成效,增强了社会群众众共同关心、支持、参与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识,倡导了“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、健康文明消费”理念,营造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二、形式多样,广泛宣传
1、在县城主要街道、各乡镇悬挂有“庆祝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”、“加强生猪屠宰监管、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”、“认真贯彻国务院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确保肉品质量安全”、“着力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保障群众吃“放心肉”、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交易病死生猪及肉品的违法行为”、 “购买生猪肉品,认准检疫检验印章”等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。
2、选择城乡农贸市场和县城各居民小区等21处人流集中地段张贴 “如何识别劣质猪肉”、“如何选购放心猪肉”、“科学认识冷却猪肉”等等宣传画。
3、在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段发放《食品安全法》摘要和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摘要、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知识问答、《放心肉工程体系建设简要》等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。
4、利用县商务局《商务之窗》等网络、报纸及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的宣传。
5、邀请县定点屠宰场职工、市民代表进行了座谈,大家认为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年来,我县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,加快放心肉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县政府投资建设了新定点屠宰场,生猪肉品市场明显改善,广大居民的肉食品消费安全有了明显的提高,今后应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,加强执法队伍建设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交易病死生猪及肉品的违法行为,提高生猪屠宰技术水平,加快放心肉体系的建设步伐。
6、加大了对生猪产品市场的执法力度和巡查力度,并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。一是在源头上把关,规范屠宰厂(场)的管理;二是加强执法、检查和监督力度,严厉打击私自屠宰、销售注水肉等行为;三是加强与农业、工商、质检等部门的协作,分别从生猪的养殖、屠宰、销售、检查等环节入手等措施,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。
三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
1、商务执法力量有待于加强,我县商务局人少事多,没有专门商务执法机构,执法手段弱,建议全省自上而下成立专门执法机构,加强执法力量,完善商务执法体系。
2、宣传材料比较单一,不够丰富。建议全省统一印制宣传品、法规手则及单行本,分发各基层商务部门,以便长期宣传。
3、屠宰行业技术进步有待于提高,建议加大放心肉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,提高企业生猪检疫、肉品检验和冷链配送能力,为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放心肉品,让广大居民吃的放心满意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