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石台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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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6-04 09:38 文章来源: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石商2008[10]号
各相关企业:
为积极推进“隐患治理年”的各项工作,根据县政府《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石政办电[2008]22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督查时间:
县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,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,促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,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、危险源监控管理、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。
二、督查内容:
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,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任务落实,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机制,实施安全生产资金投入,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充实和完善等。
三、 工作要求:
(一)加强领导 落实任务。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,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。
(二)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会议、张贴标语、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,加以宣传,营造关爱生命,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(三)认真排查 务求实效。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按时填报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表(每月25日前报我局办公室)。我局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将不定期地进行督查,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在这次专项行动中,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7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我局。
特此通知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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