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做好上半年商务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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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6-10 10:28 文章来源:商务厅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市、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,有关省级以上开发区:
为进一步做好上半年全省商务经济形势分析工作,采取更有利的措施,保持我省商务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根据前五个月商务经济的发展趋势,预测本市、县、开发区上半年的外贸、外资、外经、内贸完成情况(见附件);
2、当前商务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拟采取哪些措施;
3、突出对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和重点商品的分析,特别是今年内可新增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商品,今年内可新增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、可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,要提供具体的分析。
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,将形势分析材料(三份)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厅(政策法规处),联系人:宫寒,联系电话:0551-2831207,电子邮箱:gonghan@ahbofcom.gov.cn。
特此通知
附件:上半年商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预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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