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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类“家电下乡”产品全国推广
2009-02-05 14:55  文章来源:新农村商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从2月1日起,“家电下乡”开始在全国推广。享受“家电下乡”补贴的产品也从过去的彩电、冰箱、手机和洗衣机四类扩大至八类。

  据了解,此次“家电下乡”不仅扩大到全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,而且补贴的产品新添了摩托车、计算机、热水器(含太阳能、燃气、电力类)和空调,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%的补贴。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4类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。

  为落实节能减排,此次“家电下乡”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,其中对冰箱、冷柜、彩电的要求是必须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%以上,例如冰箱、冷柜采取新标准的二级,相当于欧盟A+和A级,而洗衣机能效等级须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出2~3个等级。

  家电企业参与“家电下乡”的热情明显提高,在1月22日公布的“家电下乡”全国推广项目招标结果中,彩电、洗衣机、冰箱(冷柜)、手机四大类共有177家企业中标,相比去年11月公布的“家电下乡”中标企业多出22家,而此次参与角逐全国“家电下乡”资格的企业更是超过200家。

  据了解,首批“家电下乡”试点省份之一的山东省,经过一段时间试点之后,根据市场需求,在新增的四类产品中选择了电脑和热水器。福建省选定了摩托车、电脑作为“家电下乡”新增品种。江西省则倾向于选择小功率、低耗能、款式新颖、功能实用的家电产品,厂家在生产过程中考虑到农村部分地区电压的实际情况,特别加设了低压启动装置。在湖南省,电力部门为购买彩电、冰箱的农村用电客户免费办理增容手续。一旦发现成片地区电压不够,就及时扩容改造供电设施。“家电下乡”是商务部、财政部为扩大内需、拉动农村消费而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。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,今年财政补贴“家电下乡”资金将达到104亿元,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,放大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。仅以山东省为例,截至目前,已累计销售“家电下乡”试点产品115.9万台,实现销售收入16.98亿元,居全国第一位;全省财政系统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.72亿元,惠及近90万农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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