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池州市石台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要专题 >  正文
安徽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增至九类
2009-03-25 17:09  文章来源:新安晚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我省家电下乡的产品品种已从4类扩大到了9类,摩托车列入汽车下乡产品,不再作为家电下乡产品。其中,冰箱、彩电、洗衣机、手机4类产品继续实施,空调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招标工作已经完成,现开始在我省实施。电脑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电磁炉4类产品将由财政部、商务部组织招标后再行实施。从产品限购政策看,原来农民家庭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1台已调增到2台。

  此外,经财政部、商务部招标,我省又增加了14个家电下乡销售企业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池州家电下乡销售额达571万    2009-03-19 11:05
中消协:家电下乡谨防翻新产品    2009-03-15 10:25
家电下乡政策应扩大受益范围    2009-03-10 16:42
打着"家电下乡"幌子欺骗农户被处罚    2009-03-10 16:35
发票“堵”了家电下乡路    2009-03-10 16:34
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    2009-03-03 09:23
石台县第一批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公示名单    2009-03-03 09:08
谨防借家电下乡打“歪主意”    2009-03-02 15:57
家电下乡将拉动1500亿农村消费    2009-03-02 15:38
家电下乡:市场寒冬中为何“一枝独秀”    2009-03-02 15:25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: 柴化涛 电话: 0551-283121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杨凌晓 电话: 010-51651200-607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